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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图书馆图书借还工作安排的有关通知

时间:2021-06-25


各位读者:

根据学校2020 - 2021学年第二学期工作安排,图书馆经研究决定:

一、本学期人工借还服务截止至202171116:30分。2021612日前借的图书应于2021711日前归还(否则将导致超期罚款)2021612日至2021711日借的图书可于2021910日前归还。

二、为满足考试复习需要,考试周十七、十八周周三下午不闭馆。

三、图书馆考研专座的读者,需在2021711日前将个人材料物品领走,不得继续使用。新学期起,考研专座申请另行通知。

四、本学期清理的读者占座物品务必于2021711日前领回。未领走的物品,放假后图书馆将直接处理。

特此通知


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图书馆

2021625


上一条:关于图书馆暑期开放东区分馆的有关通知 下一条:关于数字共享空间显示器外借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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